教育学部2021-2022学年度荔研优学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者: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4-14 00:00:00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自强不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深圳大学荔研优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大校发〔202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年度评选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度荔研优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荔研优学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部正式录取并注册报到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全校每年获奖人数不超过10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0元。我部拟推荐不超过一人。

二、评选条件

参选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鲜明,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二)学习成绩优异,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必修课程成绩位列专业前10%或排名第一;

(三)近两年曾获国家奖学金或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

(四)近两年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深圳大学研究生创新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良好,通过结项验收;或作为队长参加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在相应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参照《深圳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资助奖励竞赛范围》);或担任深圳大学创业园经费资助孵化项目负责人;

(五)近两年在公益服务及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或义工服务时长达60小时以上(近一年需达40小时以上);或带领社会实践团队获得主管部门及实践单位的表现优秀鉴定;或担任学生干部、研会干事、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并表现优秀,获得表彰;

(六)近两年在文体艺术(学科竞赛除外)、自强不息、见义勇为、扶弱助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需有获奖证明或官方媒体报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二)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四)参评学年课程有补考、重修科目的;

(五)所主持项目因故中止或未达到结项要求的。

三、评奖时间及流程

(一)414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公布评选名额、范围、条件及流程。原则上,各学院限择优推荐1。请勿推荐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以免影响学院(部)次年推荐资格。

(二)414-20日:各院成立评委会,院内公布评选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登录深圳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并下载填写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上传至系统附件,纸质版请导师填写推荐意见,附成绩单、相关佐证材料、个人照片、个人简介提交至所在学院。网上申请时间:4188:00-42017:00

(三)421-25日: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确定1名拟推荐研究生并上报学部学工办,学部将审核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29日前进行线上审核并报至学校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需上报材料包括

1.《荔研优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荔研优学奖学金初选汇总表》(附件2)。

3.候选人成绩单、相关佐证材料、个人照片一张(JPG格式,2M以上)、个人简介(参考评选条件进行描述,实事求是,不超过300字)。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公共邮箱zzzx@szu.edu.cn,纸质版材料(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交至粤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03室或丽湖校区综合办事大厅22号窗。

各学院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425日下午16:30,逾期将视为放弃。

(四)55日后: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通过校内网络投票及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评选出10名以内荔研优学获奖者,在校内公示及表彰。

(五)奖金及获奖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说明

(一)评选工作须严格按照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当事责任人在校期间所有年度的奖学金申请资格;已经获得荣誉称号或奖金的,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获奖证书,追回奖学金。创新能力和水平的评价要破除“唯论文的顽瘴痼疾,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基础研究的评价重点是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评价重点是实际贡献和实际效果;

(二)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并将获奖情况记入获奖者学籍档案;

(三)评选条件中所述“近两年202051-2022430日,近一年202151-2022430日,不得跨越不同的培养层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其当前培养层次确定身份参与评选;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8652686426537142。 

五)教育学部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教育学院联络人胡燕琴老师,师院B401-U,电话:26531744

教育学全日制专硕联络人江兵兵老师,师院A109,电话:26732696

学部联络人邓建军老师,师院A220,电话:26535030

教育学部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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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48352832021-2022学年度深圳大学荔研优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20224143119912021-2022学年度深圳大学荔研优学奖学金初选汇总表.xlsx